今年9月12日监管层突然发布的停牌股估值新政揭开了偏股基金非常规情况下估值的序幕。业内对“新政”的评价多为正面,肯定重估停牌股的重要性,也认为新政并未造成投资者太大的负面情绪。但停牌股估值新政并不能一劳永逸,随着越来越多的突发事件的出现,基金业仍然面临着多种估值问题亟待解决。
复牌后如何“估值”
长期停牌股复牌后以何种价格计算到基金资产中,对这一问题存在诸多不同观点。
不少普通投资者认为,按基金净值计算的常理,复牌后的股票既然已经有了成交价格,那么就应该按照当日收盘价格计算到基金资产中。有投资者甚至认为,长期停牌股估值新政后,长江电力、云天化等股票都已经按停牌前价格的50%左右计算到基金资产中,一旦它们复牌后第一天跌停,这些股票将按停牌前价格的90%计算到基金资产中,相当于长江电力、云天化等股票大涨,这其中蕴含着投资者借助基金套利的可能。
不过,投资者的这一观点得不到基金会计的认同。被访的基金业人士都表示,在股票复牌连续跌停的情况下,基金公司不应该按照连续跌停价计算到基金资产中,而应该延续使用“指数收益法”计算的估值计入基金资产。因为股票价格跌停,就意味着市场还没有反映这只股票的真实价格,还没有实现“自由浮动”,就不能按股票的市场价格来进行估值。
但对于何时用市场价格替代“指数收益法”估值,则存在明显分歧。有基金公司认为,应该按照是否存在活跃交易为基础,当股票换手率达到一定标准之后,或者市场价格低于“指数收益法”估值时,就要改用市场价格计算到基金净值中。
也有基金公司认为,在市场价格跌破“指数收益法”估值之前,应该在复牌股票打开跌停后用市场价格替代“指数收益法”估值,一旦股票收盘时打开跌停,那么这个成交价格就是真实的股票合理估值,应该立即把“指数收益法”估值替换为市场收盘价。但是,对此有研究机构担心,股票打开跌停后还可能再出现跌停,例如今年4月复牌的宏达股份,应该观察几个交易日市场价格估值和“指数收益法”估值的差异后,再决定是否替换。
多家基金公司有关人士表示,急需监管部门制定详细的复牌后市场价格和“指数收益法”估值衔接的原则、标准和具体实施细则,以规范行业估值行为。
此外,有基金公司认为,基金对长江电力按上证工业指数的跌幅来估值,存在着一定的股价低估。长江电力从今年5月8日停牌至9月16日,该股票所属的上证工业指数下跌了45%,同期相关性更强的证监会公用事业指数只下跌34%,这样的低估给了一些投资者套利的空间。
重估不仅是长期停牌股
从表面上看,重估似乎只涉及那些因重组或股改而长期停牌的股票,事实上,需要进行估值的股票的范围远不止此。
眼下最吸引眼球的“三聚氰胺事件”就是典型一例。A股上市公司伊利股份和H股的蒙牛涉及其中,伊利股份在连续两个跌停之后,上周五停牌;蒙牛则是连续三天停牌,而在美国的蒙牛预托凭证9月15日单日暴跌78%。
据统计,60多只基金在今年6月底持有伊利股份,其中,占基金单位净值2%以上的有6只开放式基金,最多接近3%;3只基金系QDII持有香港蒙牛,持有比例最高的达到0.51%。
业内人士分析,伊利对国内某些基金的影响和蒙牛对某些QDII的单位净值影响幅度显然已经超过基金单位净值的0.25%,这种单位净值高估也会带来率先赎回投资者“占了便宜”的现象。
如果说基金持有伊利并不多不足以导致基金净值偏差太大的话,那么近期银行股和股指大起大落则引起业内对估值的新思考。
上周,受央行降低贷款利率和雷曼倒闭的影响,银行股先是连续跌停,周五又在利好消息的刺激下涨停。由于受涨跌停板的限制,股票价格并不能反映真实的市场价格,而银行股又是基金大量持有的品种。在这种情况下,基金是否应该进行重估?
有业内人士认为,上周五,在香港上市的银行股暴涨15%左右,国内银行股的涨停并未真实反映在投资者心目中股票的价值。
事实上,上周五股市全面涨停,在“买不到股票,买基金”的思想驱使下,确实出现了大批投资者申购基金入市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