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见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三只基金,即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均使用"新华雷曼中国国债指数"作为其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使用"新华雷曼中国综合债券指数"作为其业绩比较基准。
现根据该等指数的提供商----新华富时指数公司2008年11月7日的有关通知,将上述各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的名称,由原"新华雷曼中国国债指数"更名为"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国债指数",及由原"新华雷曼中国综合债券指数"更名为"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综合债券指数"。
以上变更事项对上述各基金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555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