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9年1月12日起通过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发展银行”)开办以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5)
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
5、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发展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深圳发展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本公司决定自2009年1月12日起参与深圳发展银行推出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深圳发展银行柜台申请办理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业务,均享受基金申购费率八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则按照原费率执行。具体各基金的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现将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销售网点
自本公告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深圳发展银行柜台网点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具体办理规则遵守深圳发展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购费率的说明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除外)。
费率优惠活动信息请参见深圳发展银行相关业务公告。
五、收费模式
本次深圳发展银行开通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
六、扣款方式
1、投资人应遵循深圳发展银行的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定,并与深圳发展银行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每月的1-28日中的任一天),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具体约定详见深圳发展银行相关业务公告。
2、投资人需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3、若约定申购日期投资者资金账户中余额不足,则交易发起失败并顺延至下期执行申购。
七、投资金额
投资人可到深圳发展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八、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深圳发展银行各渠道查询确认结果。
九、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各基金的申购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能也同时暂停,具体情况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2、投资者结算账户资金不足导致连续6次扣款失败或累计12次扣款失败,则定投业务自动终止。
3、投资者可以变更和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深圳发展银行有关规定。
十、咨询方式
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2、 深圳发展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 95501
公司网址: www.sdb.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