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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315号文批准。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3.84,0.11,2.95%,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4、 本基金将自2009年2月23日至2009年3月2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

  投资者还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目前本公司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服务)

  5、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 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除中国工商银行交易级差为人民币1000元外,其他销售机构不设交易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含认购费)

  8、 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每次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含认购费)均为1000元。

  9、 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10、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 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渠道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 本公告仅对“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9年2月5日《证券时报》、2009年2月18日《上海证券报》和2009年2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 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6、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及直销专线电话(020-38797023、010-66574378、021-50476668)咨询购买事宜。

  17、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10015)

  2、 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3、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 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初始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 基金投资目标

  在优化行业资产配置的基础上,从行业领先企业中精选行业龙头与高成长企业进行投资,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6、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 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19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1703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307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代销网点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3.16,0.06,1.94%,吧)、中国建设银行(4.19,0.11,2.70%,吧)、深圳发展银行。

  广发证券、 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12.14,0.42,3.58%,吧)、光大证券、长江证券(11.80,0.53,4.70%,吧)、东方证券、长城证券、国联证券、平安证券、湘财证券、国都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华安证券、东吴证券、中原证券、东北证券(15.62,0.97,6.62%,吧)、财通证券、安信证券、万联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南京证券、中信万通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金元证券、国海证券、广州证券、渤海证券、东海证券、齐鲁证券、中投证券、远东证券、山西证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3)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9、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2009年2月23日到2009年3月20日公开发售。在认购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募集。

  (3)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户数不少于200人,则该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

  (4)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于专用帐户,不作它用。

  (5)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 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 认购费率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有效认购申请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有效认购申请资金所产生的利息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该部分份额享受免除认购费的优惠。

  认购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对于1000万元(含)以上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绝对数额的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不属于基金资产。

  举例如下:

  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2%,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5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 = (98,814.23+50.00)/1.00 = 98,864.23份

  4、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在基金认购费中列支。

  5、各代销网点可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含认购费)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除中国工商银行交易级差为人民币1000元外,其他代销机构不设交易级差。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6、在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50000元,不设金额级差。

  7、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可接受个人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含认购费)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具体认购限额以投资者指定结算机构的规定为准。

  8、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每次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

  9、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10、已购买过易方达开放式基金(不包括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 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

  3、 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 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5、 直销中心地址: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19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1703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307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每个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由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

  ⑤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投资人单位公章)。

  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者可于T+2日起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 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②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布后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有关注意事项

  (1)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只需在销售点增加交易账号;

  (2)机构投资者在代理基金业务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4)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5)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6)已经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认/申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售具体事宜以当地中国工商银行发售公告为准)。

  (三)其他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6)《印鉴卡》;

  (7)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直销网点咨询电话:020-38797023、010-66574378、021-50476668

  (五)缴款方式

  1、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款。

  2、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直销专户。

  a.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 800122171108027001

  b.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 360203141920008889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如果机构投资者当日规定时间内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3、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 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 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3、 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代销机构指定的资金账户卡;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作为直销资金结算账户。

  4、 个人投资者可在代销机构指定的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

  5、 直销中心办理地址: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19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1703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307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6、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二)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每个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照常营业,办理申请预录入)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②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③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④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

  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T+2日以后到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③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布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业务申请书》。

  4、有关注意事项

  (1)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只需在销售点增加交易账号;

  (2)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个人投资人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5)个人投资人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7)已经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认/申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售具体事宜以当地中国工商银行发售公告为准)。

  (三)其他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

  (2) 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3)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网点咨询电话:020-38797023、010-66574378、021-50476668

  (五)缴款方式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2、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3、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直销专户。

  a.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 800122171108027001

  b.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 360203141920008889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如果个人投资者当日规定时间内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4、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过户登记与退款

  1、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2、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帐户或指定券商资金帐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验资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3、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19、25、27、28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传真:(020)38799488

  联系人:吴薇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19、25、27、28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熊桃红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 881 8099

  电话:020-38797023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1703室

  邮政编码:100032

  传真:400 881 8099

  电话:010-66574378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307室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 881 8099

  电话:021-50476668

  募集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

  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网址:www.boc.cn

  (3)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深圳发展银行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Newman)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联系人:周勤

  联系电话:82088888

  网址:www.sdb.com.cn

  (5)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42和43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6)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人:李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8)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 何如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0755-821308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755-82133302

  联系人: 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9)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239号2楼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0)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1)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开放式基金清算传真:(010)65183880

  公司总机:(010)85130588

  网址:www.csc108.com

  (12)华泰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5-8457989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张小波

  网址:www.htsc.com.cn

  (13)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4)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5)长江证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网址:www.95579.com

  (16)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03或40088-88506

  网址:www.dfzq.com.cn

  (17)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18)国联证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炎

  联系人:袁丽萍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10-82588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 www.glsc.com.cn

  (19)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518029)

  法定代表人:陈敬达

  联系人:袁月、毛娟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电话:0755-82450826

  网址:www.pa18.com

  (20)湘财证券

  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155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68634518

  网址: www.xcsc.com

  (21)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26层11、1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10-84183389

  网址:www.guodu.com

  (22)世纪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14.50,0.59,4.24%,吧)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段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319951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刘军辉、王飞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23)西部证券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172

  传真:029-87406387

  客户服务电话:029-96708

  联系人:黄晓军

  网址:www.westsecu.com.cn

  (24)华安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服电话:0551-96518、40080965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5161672

  联系人:唐泳

  联系电话:0551-5161671

  网址:www.hazq.com

  (25)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网址: www.dwzq.com.cn

  (26)中原证券

  注册地址:许昌市南关大街38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11楼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371-9672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371-65585665

  联系人:陈利民 程月艳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网址:www.ccnew.com 或www.zyzq.cn

  (27)东北证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客服热线:0431-88939558-0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0431-8509670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431-8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网址:www.nesc.cn

  (28)财通证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 沈继宁

  联系人: 乔骏

  电话: 0571-87925129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336

  网址:www.ctsec.com

  (29)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网址:www.essence.com.cn

  (30)万联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378651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37865008

  联系人:刘广

  联系电话:020-3786503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31)中信金通证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71-9659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王勤

  联系电话:0571-85783715

  网址:www.96598.com.cn

  (32)南京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人代表:张华东

  联系电话:025-83367888-4101

  联系人:胥春阳

  传真:025-83320066

  网址:www.njzq.com.cn

  (33)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4.73,0.12,2.60%,吧)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丁韶燕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网址:www.zxwt.com.cn

  (34)财富证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法定代表人:周晖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4403319

  网址:www.cfzq.com

  (35)东莞证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联系人:张建平 0769-22119423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69-96113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69-22119423

  网址:www.dgzq.com.cn

  (36)金元证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张萍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om.cn

  (37)国海证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 系 人:覃清芳

  联系电话:(0771)5539262

  传 真:(0771)55390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网站:www.ghzq.com.cn

  (38)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樊刚正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39)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40)东海证券

  注册地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17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程学军

  电话:021-50586660-8853

  传真:021-50586660-8881

  网址:www.longon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52574550 0519-88166222 0379-64902266

  免费服务热线:400-888-8588

  (41)齐鲁证券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傅咏梅

  联系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电话:0531-8128373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邮政编码:250001

  网址: www.qlzq.com.cn

  (42)中投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8-50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8-50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电话:(0755)82026521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权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43)远东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9.35,0.57,6.49%,吧)大厦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71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865582

  联系人:高滋生

  联系电话:021-58788888-1367

  网址:www.ydstock.com

  (44)山西证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电话:400-666-1618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网址:www.i618.com.cn

  (四)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关内容同上。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66

  经办律师:靳庆军 宋萍萍

  联系人:宋萍萍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18.63,0.25,1.36%,吧)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电话: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金毅

  联系人:金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2月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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