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于2009年2月18日通过代销机构赎回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所持有的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03)46,000,000.00份,其中:35,357,181.05份,适用赎回费率为0.25%;10,642,818.95份,适用赎回费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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