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法制局副局长钟晓渝日前向本报提供的一份提案建议,提高基金信息披露的通俗性、及时性、准确性、公信度和透明度。就透明度而言,提案建议,基金分红应有说明,增加披露报告期内分红应分多少、实际分多少、是否按照合同执行的说明。
钟晓渝同时建议,信息披露应增加列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如申购、赎回费用,基金的广告费用、会计事务所费用、律师费用等这些实际由基金本身支出的费用应明确列示;增加列明影响基金收益率的基金年度运作成本,比如明确列出基金买卖股票的佣金情况;国债和现金分开披露。
除透明度外,钟晓渝还表示,应该提高基金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如:披露报告期内产生收益与损失最大的前五个投资品种、数量;披露报告期间完成了整个交易过程(个股清零)亏损最严重的五个股票并对投资作出说明;披露报告期内曾经超过期末所持股票十大重仓股最后一名所占基金净值比例的股票及数量。
此外,还应该提高基金信息披露的公信度。如:增加在半年报和年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内控制度是否得到切实执行进行独立的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单独列表显示基金公司管理的所有基金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基金经理(含历任基金经理任职时间)、成立以来每年的收益率及总收益率情况等,以便投资者对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全部基金进行全貌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