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开会听取分红新规意见,近期上报的新基金分红条款已作相应修改
基金“牛市不分红、熊市无红分”的尴尬局面将得到改变。《第一财经日报》获悉,证监会今日将召集部分基金公司召开会议,对基金分红若干新规定听取意见。
据悉,会议由证监会基金部组织,部分基金公司的产品设计部门负责人参会。会议旨在向业内人士征求关于基金分红若干新规定的意见、建议,并据此修改、完善并出台分红新政策。
本报采访、求证多家正在上报新产品的基金公司后,得知一些酝酿中的分红新政策:基金合同必须明确分红约定,即基金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分红,“并不是要强制必须分红”;约定分红的基金,必须在合同中规定每年最少分红次数,及每次分红金额占可分配收益总额的最低比例,全年分红累计金额占年度可分配收益总额的比例,则可规定也可不规定;红利发放日距离可分配收益的计算截止日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据悉,基金分红新政策将涵盖股票基金与债券基金等主要基金类型。
基金“牛市不分红、熊市无红分”的状况向来成为市场话题。据Wind统计,2006年、2007年共有62只、83只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分红,每份额基金平均累计分红分别为0.27元、0.77元;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其2006年、2007年净值均翻番。而去年仅48只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分红,每份额基金平均累计分红金额为0.29元。
市场人士认为,如果牛市中基金更多地分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基民在牛熊震荡时转浮盈为浮亏,实现部分收益落袋为安。
据悉,多位基金公司人士均认为,基金分红新政策主要是为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牛市不分红、熊市无红分”问题,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
一家基金公司的产品设计人士表示,正期待分红新政策的具体条款,如基金净值增长至多少之上再实施分红,“几厘的红利分配则意义不大”。
一家券商的基金分析师认为,如果政策引导分红类基金的发展,“那效果非常好”,因为理论上分红虽然等同于部分赎回基金,但统计表明分红有助于投资者长期持有。不过,这位分析师担忧,为迎合投资者,基金产品均规定分红次数、比例等,分红就需要卖出,并打乱基金经理价值投资的节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