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6号文)的相关规定,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2009年4月20日通过代销机构赎回本公司持有的部分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以下简称“友邦增利B”)。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09年4月20日通过代销机构赎回友邦增利B(基金代码:460003)1,000万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该基金不收取申购手续费用;本公司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已经超过一年,赎回费为0。
本公司持有上述基金份额已经超过证监会所规定的持有期限。
上述赎回资金拟用于认购本公司旗下的友邦华泰货币市场基金。
赎回上述基金份额后,本公司还持有友邦增利B 2,984.96万份。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