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封闭式基金的某些特点引入开放式基金中,即基金合同生效以后,在封闭一段时间以后再转为开放式基金。
通过引入一定封闭期,在封闭期内,基金按照封闭式基金的运作方式运作,封闭期结束以后,再转换为开放式基金。由于封闭期的引入,可以减少因申购赎回证券投资运作的冲击,尤其是减少基金刚设立不久无谓的申购购回对投资运作的冲击,也可以减少对证券市场本身的助长助跌效应。此外,在市场巨烈波动阶段,还可以在客观上帮助投资者克服一些情绪化投资行为。设置封闭期的基金,它兼具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特点,但是它又不同于传统的开放式基金,也不同于一般封闭式基金,此类基金可以不在证券市场交易,可以避免折价对投资者的心理影响,可以视为一种创新型封闭式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