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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预告

2009年07月10日07:39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9696)基金合同于2008年8月22日正式生效。截止到2009年7月8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65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295元,可供分配利润为22,701,297.0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9年7月8日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施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二次收益分配,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50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结果公告为准。

  二、分红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9年7月16日

  2、除息日:2009年7月15日

  3、红利再投确认日:2009年7月17日

  3、现金红利划出日:2009年7月24日

  4、分红结果公告日:2009年7月17日

  5、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现金红利将按2009年7月1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红利发放办法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7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2009年7月1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7月20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3、本基金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cb.com

  95533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abchina.com

  95599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oc.cn

  95566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comm.com

  95559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mbchina.com

  95555

  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ofshanghai.com

  (021)962888

  7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gdb.com.cn

  (020)38322542、38322974、38322730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ecitic.com

  95558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mbc.com.cn

  95568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ebbank.com

  95595

  1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nbcb.com.cn

  96528(上海地区962528)

  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bscn.com

  10108998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tja.com

  400-8888-666、(021)962588

  14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sc108.com

  400-8888-108

  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ec.com

  400-8888-001,(021)962503

  1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f.com.cn

  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1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hinastock.com.cn

  800-820-1868

  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newone.com.cn

  400-8888-111,95565

  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xyzq.com.cn

  400-8888-123

  2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sw2000.com.cn

  (021)962505

  21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lhzq.com

  400-8888-555,(0755)25125666

  22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xcsc.com

  400-888-1551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

  23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guodu.com

  400-818-8118

  2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c.com.cn

  (025)95597

  25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96598.com.cn

  (0571)96598

  26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zxwt.com.cn

  (0532)96577

  27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nht.com.cn

  (0471)4960762,(021)68405273

  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uosen.com.cn

  95536

  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yzq.com.cn

  400-8888-777

  3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axzq.com.cn

  400-800-1001

  3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95579.com

  4008-888-999,(027)85808318

  32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tebon.com.cn

  4008-888-128

  3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www.qlzq.com.cn

  95538

  34

  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www.jhzq.com.cn

  400-666-2288

  3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pingan.com

  95511,400-886-6338

  36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www.xmzq.cn

  (0592)5163588

  37

  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www.cnhbstock.com

  (021)38929908

  38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www.cicc.com.cn

  -

  39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ubssecurities.com

  400-887-8827

  40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ajzq.com

  (021)63340678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认购、申购本基金时选择分红方式,或在基金的开放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2、由于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分红方式设置和修改系统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本次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

  (1)请认真阅读本公司寄送的对账单。对账单上显示的分红方式为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

  (3)如对账单显示的分红方式,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经向本公司查询发现其当前的分红方式与申请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以对账单显示或本公司确认的为准。

  (4)本公司提请想要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并在修改分红方式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以保障在本次及以后的分红中获得相应的权益。

  3、除息日(即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除息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于不同销售机构处多次提交分红方式修改申请,则将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所处理的最后一次分红方式为准。请基金份额持有人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同时,为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准确修改其分红方式,本公司建议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避免在同一天于不同销售机构处多次提交分红方式修改申请。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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