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
比例公告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天丰基金,代码161010)已于2008年10月17日通过场内和场外顺利募集结束,根据《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2008年10月17日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给予部分确认。
场内和场外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计算方法如下:
1、场内
末日认购申请场内确认比例=(2.5亿元-末日之前有效场内净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场内净认购申请金额(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
2、场外
末日认购申请场外确认比例=(17.5亿元-末日之前有效场外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场外认购申请金额(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
根据上式计算的天丰基金2008年10月17日场内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为82.772493%,场外认购申请比例结果为59%。
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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