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二次分红。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配方案为向A/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0.41元,向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0.36元。
本基金已于2009年2月27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2009年2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预告》。
截至2009年2月27日,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1262元,除息后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52元,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1217元,除息后的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57元。
投资人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网址: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