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对基金人员的流动进行了规定外,新修订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还对基金经理的投资行为提出了规定,比如不能不公平对待委托资产行为;基金经理不能在尾市突然拉高股价或者砸盘,其MSN、QQ等聊天记录也必须保存5年以上等。
马永谙表示,这些意见只是防范的一种手段,但想通过这些意见就完全杜绝类似“老鼠仓”这种行为是不现实的。正面意义当然有,不过效果还有待市场来检验。
而庄正指出,这些规定其实在现实中比较难以认定:“比如经验丰富的基金经理从事基金管理公司创新业务算不算不公平对待委托资产行为,不公平对待委托资产行为怎么认定?”
王翔也告诉记者,就他个人来看这些措施力度不大。其实类似于全程监控之类,基金管理公司在成立的第一天就已经开始实施了,只不过现在新增了QQ和MSN这些新时髦的沟通工具,所以说只是“换汤不换药”。“其实中国的基金行业还比较年轻,所以问题也多,需要不停地去规范,目前出台的这些政策还远远无法有效地去规范这个行业。据我所了解,因为机制的原因,公募基金经理利益和基金业绩没有挂钩,所以基金经理在操作中出现泄露消息而致使基金受损的话,其个人利益不会受到什么大的损失。中国市场终究走向机构主导的市场,如果监管手段没有及时跟上,日后可能会出现更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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