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程俊琳
本报讯 面对依旧不低的基金经理变动频率,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在总结《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实施状况的同时,对一拖多现象进一步规范。据了解,如果基金经理已管理3只基金,基金公司进一步申报该基金经理增加管理产品数量,则报告将不会被协会批准。
在过去的半年之中,有87只基金公告调整基金经理,占558只基金的15%,涉及基金经理离职的基金公司达31家。在《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出台之后,五月六月再次迎来了基金经理变动潮,共涉及40人次。同时,随着今年70只新基金的获批和发行,部分基金公司再次陷入基金经理人才荒,一拖多现象也再次现身。公开资料显示,深圳有两家基金公司出现了三位基金经理“一拖四”现象,这使得原本就遭遇非议的基金经理一拖多再次升温。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一拖四的基金经理不仅管理着公司的股票型基金,同时也管理着固定收益类产品。
据了解,《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出台两个月以来,针对基金公司在实施过程中的种种问题以及仍需改进之处,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组织基金公司人事部门专门召开了信息反馈会议。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会议更多是对基金经理“一拖四”现象进行了规避。“虽然会议并没有对出现一拖四的公司进行点名批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日后如果申请的基金经理管理的是第4只基金,协会就不会予以批准。”
“日后基金经理一拖四现象应该不会再出现,毕竟一人管四只也超过了人的能力范围,或者说可操作性并不高。”相关人士认为。他同时表示,虽然真正意义上的“一拖四”并不是一个人独立管理四只不同的基金,多数出现这种现象的基金由双基金经理管理,而协会的这一禁令更多在于防止基金经理因精力或时间有限而不能尽职。
同时,针对《规则》实施当月基金经理变动减少而五月六月再次爆发现象,此次会议也做出了专门解释。据了解,由于基金经理变动需要由基金公司报协会批准,相关手续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四月规则出台当月由于处于报告的审批阶段,因此并没有过多的基金经理出现变动,而一旦手续批准之后,基金公司就出现了集中公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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