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引起业界关注。
根据《规定》,申购费(认购费)的费率不得超过申购金额的5%,可以采取在基金申购(认购)时收取的前端收费模式,也可以采取在赎回时从赎回金额中扣除的后端收费模式。
大成基金指出,此举有利于帮助投资人树立长期投资理念,不仅能够降低投资人的交易成本,从更长的时间来看,将帮助投资人利用“时间的价值”,也就是通过复利效应做到使自己的财富稳定增值。
另一方面,大成基金认为《规定》还有利于引导基金行业良性健康发展。《规定》中增列了短期交易的赎回费,抑制短期交易。这有助于避免长期投资者的利益因部分投资人过度交易、通过基金申赎频繁套利的行为而受损,从而进一步有利于基金进行长期稳定的资产配置,防止市场过度波动。同时由于管理规定要求持有期在30日以内的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对大部分坚持长期投资的持有人来说也可以从中获益。
最后,《规定》还对销售费用在基金公司和销售机构之间的分配进行了规范。大成基金分析说,这将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规范和有序发展。比如对“尾随佣金”的规范,就是旨在让销售机构引导投资者长期投资,在持有基金的过程中获利,最终实现基金销售各方当事人多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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