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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利:当庭翻供的老鼠仓案
李旭利,原交银施罗德基金经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4月7日,李旭利指令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李智君在其控制的“岳彭建”、“童国强”证券账户内,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蓝筹基金买入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两只股票,于2009年6月份悉数卖出。两个月时间,上述两只股票的累计买入金额约5226.4万元,获利总额约为1071.6万元。
对于这一震惊业界的、被认定为主要犯罪事实的“老鼠仓”案件,李旭利在二审中当庭翻供,称受威胁编造买股故事。目前二审还在延期中。
(责任编辑:马德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