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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拓:有期徒刑3年 罚金600万
郑拓,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原基金经理。
2009年3月至7月间,郑拓利用职务便利,在交银稳健基金买卖股票的信息尚未公开前,由其本人或者将需要购买的股票种类、数量、价格等告知夏伟红、夏伟玲,借用夏伟红嫂子名下的中信建投哈尔滨中医街营业部证券账户、国泰君安北京知春路营业部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郑拓管理的交银稳健基金买卖相同股票,并从中牟利。
郑拓、夏伟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金额4638万余元,获利金额1242万余元;夏伟玲参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金额522万余元,获利金额122万余元。
上海一中院判定郑拓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万元。
(责任编辑:马德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