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的私募机构可自主发行私募基金,不再需要通过信托等通道发行。而对于私募基 金的投资人来说,基金业协会的备案公示制度可以让他们在投资时作为参考的背景资料,避免踩到“陷阱”。
阳光私募获得“独立身份”
基金业协会公布的首批50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包括33家阳光私募机构、17家私募股权机构。33家阳光私募机构中,北京地区3家,上海地区17家,深广地区8家,其他地区5家。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至2亿元不等。除了景林、重阳、尚雅、民森等老牌机构之外,博道、鼎萨、天生桥等新成立的私募机构也名列其中。
今年1月17日,基金业协会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获得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的私募机构可自主发行私募基金,不再需要通过信托等通道发行。这对阳光私募行业是重大利好。
长期以来,在资产管理行业,阳光私募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身份”。目前阳光私募大多借用信托、券商及基金专户渠道发行产品,担任投资顾问的角色,并不是真正的基金管理人。借用通道发行产品一方面需要支付较高的通道费,另一方面阳光私募并不掌握发行产品的主动权,在市场行情好的情况下,发行产品比较容易,市场行情不好时,发行产品就比较困难。
在阳光私募可以自行开设证券账户后,获得基金业协会公示的私募机构可以直接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行私募基金,无需再借助其他金融机构的通道。这有利于阳光私募行业的稳定发展。
为更好地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工作,本周三,基金业协会还将在北京中关村召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系列培训。
投资人查询利器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注意到,基金业协会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主要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登记时间、登记编号、企业性质、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工作履历、其他高管姓名、员工人数、机构网址等。
基金业协会在官网上提示称,公示信息由在协会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基金管理人已书面承诺所有公示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基金业协会对私募登记备案信息不做实质性事前审查。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投资者进行私募基金投资时须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同时,社会公众若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及从业人员公示信息中存在任何虚假或不实内容,可以向基金业协会举报或投诉。
尽管基金业协会的上述表态表明其并不给基金管理机构做背书,但业内人士认为,在当前私募基金行业管理机构众多并且鱼龙混杂的情况下,基金业协会的介入能够改变当前私募行业无监管的状态。投资人在做投资决策时,也应该参考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业协会的登记情况,查看其诚信信息,同时优先选择在基金业协会备案过的私募基金。
作者: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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