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金融领域发生了一件大事,沉寂许久的证监会爸爸,默默的搞了一个大新闻。自2017年7月1日起,中国“首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这个《适当性管理办法》是个什么鬼?为什么要推行它?它又会带来怎样的影响?真相只有一个,接下来就是见证真理的时刻!相信聪明的小伙伴已经拿出了小本本,准备记录这些重要的知识点了!
首先,为大家解答第一个疑惑,《适当性管理办法》是什么?
《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经营机构需要通过一系列适当性管理措施,让投资者承担的投资风险与其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相信看到这条规定,聪明的小伙伴们已经明白了。一言以蔽之:《适当性管理办法》就是将适当的证券产品、服务,销售或提供给适当的投资者。以后妈妈再也不担心我的投资了!
那为什么要推行《适当性管理办法》呢?
对此我们采访了在金融领域深耕多年的长城基金相关负责人。据其介绍,《适当性管理办法》推行与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特点密切相关。“与国外成熟资产管理市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不同,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短,个人投资者占比较大。而个人投资者,由于投资知识、能力、经验有限,缺乏独立判断能力,抗风险和承担损失的能力也比较低,因此,国内的投资者适当性规范实施显得尤为重要。”显然,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适当性管理办法》无疑是2017年的一大好事儿,为《适当性管理办法》点无数个赞。
而伴随着《适当性管理办法》的施行,又会给金融领域带来那些改变呢?《适当性管理办法》强调了经营机构所要承担的投资者分类、产品或服务分级、适当性匹配的义务和责任。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判断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为投资者分类的义务
二、判断产品、服务风险等级,为产品、服务分级的义务
三、以“将适当的产品或服务销售或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为目标的销售匹配义务。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个人投资者权益,《适当性管理办法》还明确界定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的区别。同时还指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适当性管理办法》的施行,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对众多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成员,众多基金公司亦在积极落实《适当性管理办法》提出的相关要求,长城基金相关负责人即表示,将积极落实《适当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内部制度,自查在销售制度中是否存在不符合相关投资者管理适当性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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