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9月15日讯长盛基金周二公告称,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公司决定自9月15日起,对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长期停牌股票,在确定指数时采用中证协S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不再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应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此前,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公司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指数选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布的行业分类指数。(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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