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08年9月26日起,华夏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推荐的“可比公司法”对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
经托管行复核,中新地产本次估值调整对本基金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比例为-0.37%。
本基金管理人将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