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银行")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08年11月14日起,浙商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开始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及后端收费模式)、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A类前端收费模式、A类后端收费模式及B类)、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及后端收费模式)、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及后端收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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