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基金的原总经理离职了吗?”“信诚基金总经理的空缺才补上吗?”近日,有投资者莫名地这样问道。
2月5日,信诚基金发布了投资者期待已久的《总经理任职公告》,公告中显示,经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俊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乍一看去,不关注其内情的投资者会莫名的产生上述两种疑问。查阅信诚基金原总经理石志成的变更公告,日期还停留在2008年6月24日,当时公告中称:“同意石志成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决定由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行官张维义先生全权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的时间不超过90日。”
从2008年6月24日到2009年的2月5日,屈指算来时间跨越了7个月零12天,合计为227天,即使剔除非交易日,这也远远超过了代为履行的时间“90日”共137天。
信诚基金:完成报批程序
并获批准后发布此公告
对以上的疑问,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证券日报》记者回应说:“公司于2008年6月24日发出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同意石志成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决定由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行官张维义先生全权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在张维义先生代理总经理事务期间,信诚基金聘任新总经理王俊锋先生。由于任命须证监会批准,信诚基金在完成报批程序并拿到证监会批准后,于2009年2月5日发布王俊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除此之外,信诚基金特别对记者强调了在总经理一职变更期间,公司的运作稳定,投资业绩稳健。并列举了在2008年6月4日,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2008年9月27日,公司旗下第一只债券型基金产品 ——信诚三得益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2009年2月9日,公司将开始募集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基金。据天相统计,信诚基金旗下积极偏股基金2008年的整体净值增长率在57家基金公司中排名第6。2008年12月,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亿元增加到人民币2亿元。但是股东出资比例并没有发生变化,依然是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9%、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
资料显示,王俊锋曾经在国泰基金、华宝兴业基金公司担任过职务,主要参与各基金公司的市场部管理,曾任国泰基金市场部副总监、华宝兴业基金公司市场总监、瑞银环球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等职。
律师:违反规定者
应给予警告与罚款
那么公告上的“90日”应当以什么时间为准呢?如果超越了90日的代任职时间,按照规定又将做何惩处呢?
中银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认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规定“代为履行职务的时间不得超过90日”。代为履行职务的时间应从履行拟任职务时起,至离任时止。不应以公告时间为准。同时《办法》规定了违反此规定的惩处办法,即“基金管理公司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决定代为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人员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法律界人士:可能影响
正常履行管理人职责
如此看来,如果按照信诚基金所说,无法从表面上看到代履行总经理职务的张维义确切的总经理一职失去效力的时间。而且在新任总经理上任的公告中也并无准确说明“上任时间”。
实际上,这种情况不止信诚基金公司一家,中欧基金也是如此。
去年5月5日,中欧基金发布公告称Luca Frontini先生自2008年5月1日起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并决定由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黄桦先生全权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的时间不超过90日。
在该职位空缺四个多月之后,有消息称,该职位由上投摩根原督察长刘建平担任。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导致可能影响其正常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存在重大隐患。中国证监会应依法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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