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率结构 |
认购费率 |
认购费率表 |
认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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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金额<100万 |
1.0% |
100万≤认购金额<500万 |
0.6% |
500万≤认购金额<1000万 |
0.2% |
认购金额≥1000万 |
1000元/笔 |
认购确认时间: |
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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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金额<100万 |
1.2% |
100万≤认购金额<500万 |
0.8% |
500万≤认购金额<1000万 |
0.2% |
认购金额≥1000万 |
1000元/笔 |
申购确认时间:T+1 |
赎回费率 |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含) |
0.5% |
1年—2年(含) |
0.3% |
2年以上 |
0 |
赎回确认时间:T+1 |
转换费率 |
另行公告 |
托管费率 |
0.15% |
管理费率 |
0.75% |
销售服务率 |
无 |
金额限制 |
集中申购限制 |
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00元(中国工商银行销售网点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5,000元),追加认购金额为1,000元;每一基金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50,000元,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纪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
申购限制 |
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00元人民币(中国工商银行销售网点申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5000元);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限制最低金额限制。 |
最低赎回份额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最低转换份额 |
另行公告 |
收益分配: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基金份额净值: |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