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天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经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定了天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09年第一次收益分配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截止2009年8月28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252元。
本次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0,000,000.00元。
二、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9年9月4日
除息日:2009年9月7日
红利发放日:2009年9月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截止2009年9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的基金份额发放的现金红利于2009年9月7日通过投资者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投资者账户。
2、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的基金份额应得现金红利由管理人、托管人直接办理发放手续。
五、有关税收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六、咨询办法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
客服电话(全国免长途费):4008898899
传真:075582763889
网站:http://www.nfund.com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