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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第八次分红预告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010年11月12日07:23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9月27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

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合同生效以来的第八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10年11月5日,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01,495,289.00元,每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2284元。本公司决定以2010年11月5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38元。该分红金额可能根据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调整,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权益登记日次日的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10年11月18日

 2、场外除息日:2010年11月18日

 3、场内除息日:2010年11月19日

 4、红利发放日:2010年11月2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11月2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0年11月1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0年11月19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11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交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通过场内场外申请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通过场内场外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0年11月16日至2010年11月18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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