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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开通基金赎回转认/申购业务的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011年01月10日06:51

为了方便投资者通过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投资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对投资理财自动化、智能化的需求,本公司定于2011年1月10日开通网上直销基金赎回转认/申购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金赎回转认购业务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用赎回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资金直接认购本公司旗下新募集的基金。
基金赎回转申购业务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用赎回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资金直接申购本公司旗下的其他开放式基金。
一、适用基金范围:
赎回转认购业务中,赎回基金应是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放赎回业务的开放式基金,转入认购基金为本公司处于募集期的新基金。
赎回转申购业务中,赎回基金应是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放赎回业务的开放式基金,转入申购基金为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放申购业务的开放式基金。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公司所有的网上直销个人客户均可办理基金赎回转认/申购业务。
三、业务规则:
1、赎回转认/申购业务发起时间
本公司在投资者提交赎回转认/申购业务有效申请当日发起基金赎回申请,并于赎回款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自动为投资者发起认/申购基金申请。
2、赎回转认/申购的认/申购最低限额。
如投资者赎回基金时,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者净值波动等原因,致使其赎回确认金额未达到相应认/申购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公告中规定的最低认/申购金额,那么认/申购申请将被不发起。基金赎回资金将会在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中。
3、撤单交易
赎回转认/申购业务申请提交当日15:00前可以进行撤单交易,投资者如对赎回转认/申购交易中的赎回申请进行撤单,则认/申购申请也将被取消。赎回转认/申购交易中的赎回交易成功后,则认/申购申请将无法撤单。
4、赎回转认购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1)赎回转认购办理时间
在新基金开始公开发售后并在有效的认购业务受理期间,才可申请办理赎回转认购业务。
(2)认购结束日的不确定性对赎回转认购业务的影响
鉴于新发基金认购结束日的不确定性,赎回基金的赎回款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之日,转入认购基金有可能已经结束认购。那么转入认购基金的认购申请将不被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在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中。
(3)若新基金发生末日比例配售,投资者当日转认购基金申请金额中未参与配售部分,将比照该基金未参与配售资金退款程序处理。
5、赎回转申购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在办理赎回转申购业务申请时,如转入申购的基金暂停申购,那么申购申请将不被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在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中。
四、交易费用:
赎回转认/申购业务的交易费用是由相应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基金认/申购费用,业务中所涉及的交易费用与网上直销认/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一致。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yhfund.com.cn;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本公司可对上述业务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告。
3、投资者在办理上述业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规则》。本公告未明确之事项以上述交易规则为准,该交易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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