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对行业阶段做出了补充
主持人:3月17日的时候出台了一个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而且这个指导意见是4月1日即将实施,这个意见里对基金经理人的资格和跳槽的情况作出了一些限定,比如说2年内跳槽2次就将无法获得基金经理的注册,您能给我们评价一下这个指导意见吗?
张剑辉:应该说这个指导意见本身并不是一个全新的规则,本次指导意见实际上是对06年指导意见根据行业发展进行一个补充完善,也是配合这个指导意见协会出台了一个基金经理的注册管理规则。刚刚提到连续2年跳槽2次不能注册,实际上我们看这个问题我们觉得,首先这个问题背后反映了两个因素,第一个,基金行业的快速发展,第二个,基金行业现在的人才供应还应该是供不应求这样一个局面。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基金行业发展十年,现在以权益类的,就是股票投资的基金经理来说,现在在职的应该有300多人,离职的同样有300多人,也就是说,这个离职是包括两种,一个就是离开了公募基金的行业,另外一个就是不在一线担任公募基金经理,而有可能去做管理、有可能去做专户,但是已经不是公募基金经历了,同样归到离职范畴去吧。整个这个行业培养出的合到一起六七百的基金经理投资团队,实际上为国内的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人才。为什么比如说以07年或者08年上半年来说,很多公募基金转到私募,其实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公募基金是国内现在来说培养投资管理人才最大的一个基地,当市场需要人才的时候,大家首先想到的都是去这个行业里面去找。但是同时我们可以看到,07基金行业快速发展以后,人才或者投研段对可能跟这一阶段的发展就出现了一定的不匹配,这也造成了行业内人才不足,就加速了人才流动,基金经理的变更很大一部分还是在同行业之内流动,这么一个规则的出台我们觉得是对行业现在发展的阶段做了一个补充,我觉得这个规定对于基金公司、对于投资者都是有好处的。
而且规定里面同时对基金经理的离职,包括离职的原因,包括任职的时候,对于他的从业经历、背景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这样对于我们的投资者去选择一个团队、去判断一个团队提供了一个帮助,同时这个规定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现在这种投研人才还是略显不足的情况下团队的稳定,所以说对于基金公司、投资者都是好事,基金公司同样也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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