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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011年04月22日06:45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
基金代码 6900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公告。
申购起始日 2011年4月26日
赎回起始日 2011年4月26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0元。基金定投最低金额以及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申购费率
表1: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结构表
申购金额(M,单位:元) 前端申购费率
M<50万 1.50%
50万≤M<100万 1.00%
100万≤M<500万 0.50%
M≥500万 每笔1000元

说明:本基金目前无后端收费模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基金定投不受上述业务规则限制。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赎回金额的0.5%。
5、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非直销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1年4月2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网址:www.msjyfund.com.cn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暂未开通,如今后开通转换业务,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请投资者届时留意。
3)本公告仅对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0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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