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随佣金”由来
“尾随佣金”,也称托管服务费,是基金管理公司为保持基金总量或提高新发基金的销售规模,而支付给销售机构的费用。
为何如此称呼,尚无从考证,或许是借用了“尾随”基金销售这个源头而新增加的销售费用之名。据了解,“尾随佣金”之金额,有根据销售机构销售规模计算的(新发基金),有依基金(存量基金)一定时间内保有量或申赎余额计算的。总之,与基金销售量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再早之时,这种费用还是作为银行等金融机构销售基金产品时,变向提高销售费用的“潜规则”,以后随着基金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和进一步细化才逐步走向阳光化。从2009年起,基金公司的年报中增加了“客户服务费”这一指标,该称呼可说是给“尾随佣金”取了一个可登堂入室的学名。
基金公司陆续披露年报,“尾随佣金”再次发酵
尾随问题,自曝光以来就一直是社会对基金公司及销售机构诟病较多的问题之一,曾引起广泛关注。
今年2月,随着基金第三方销售“开闸”,因为对第三方销售的探讨而再次引出了对“尾随”问题的关注,并寄语第三方销售机构的发展有助于解决基金行业的这一积病。
至3月底,各基金管理公司2011年年报陆续揭幕。从十余家已披露年报的基金公司数据看,这样一组数据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2011年偏股型基金资产净值亏损达20%以上,而基金公司当年收取的管理费仅比去年减少5.24%;与此同时,基金公司支付给渠道的客户服务费却继续上升,前述可比公司的该项费用占管理费收入的比重为15.93%,较2010年上升1个百分点。
适逢媒体刊出了好买财富与上海某大型基金管理公司关于基金销售提取四成管理费为“尾随佣金”的报道。一时间,市场各类主体频繁互动、反复发酵,基民大面积亏损,管理公司“旱涝保收”,“尾随佣金”不减反增,焦点骤至。
解决问题不能指望基金第三方销售
事实上,希望基金第三方销售解决“尾随”问题,是合理的。且不说,基金第三方销售目前势单力薄,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动摇基金销售的格局,当然也不可能对“尾随佣金”产生什么影响了。近日媒体披露“好买事件”后,舆论口风随即大变,有“狮子大张口”之说。
市场经济有自己的运行规则。就商业行为而论,银行等销售机构,要求“尾随佣金”,是一种变向提高销售费用的办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基金产品销售对银行等传统渠道的依赖度太高,渠道方有费用定价权、话语权;二是基金产品销售费用相对低廉,且前端收纳,在销售及后续维护中确实又会发生增量费用。因此,当销售费率(包括费用折扣)在严格监管的定价体制下,一种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扭曲,不能正常反应其成本,就必然产生“返佣”、“回扣”等潜规则价外费的情况。
第三方销售机构在客户资源缺乏、市场开发难度更大、投入成本更多的情况下,要从事第三方销售,要生存下去,必然有提高销售或维护费用的要求。
凭什么银行等金融机构就可以很正常的提出尾随佣金的要求,并冠冕堂皇的得到基金公司的“后续维护费用”,而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就不能要“尾随佣金”呢?第三方机构提出的要求就不怎么“道德”了呢?
希望第三方销售机构去解决基金公司或基金行业存在的问题,不仅对培育第三方销售力量不利,还可能影响人们对基金行业本身问题的关注,从而迷失纠错的方向。
根源来自基金业自身的历史性危机
凡经历了2007年牛市的人可能都还记得当时基金发售的火爆场面,上百亿基金份额,仅三两天就可完成,不少基金甚至“开盘即售罄”,基金公司何等风光,银行求产品不得,哪还有提“尾随佣金”的资格?因为,投资者获取了良好的投资回报,他们对产品踊跃购买,热情高涨。
斗转星移,证券市场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大幅下跌,持续低迷。市场矛盾日益突出出现:一边是投资者热情消退,基金销售难度增加,销售成本提高;一边是对增加管理规模、对基金家数和资产量的饥渴;一边是销售渠道从客户端收费几无可能的窘境。不难想象,各类渠道不喝基金的“血”,喝谁的“血”?不提高销售费用怎么生存?尽管最终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最终受伤的还是投资者。可以说,这种矛盾局面是基民被长时间“虐待”后用脚投票的结果。
资本都是逐利的,基民们的投资也不例外。基金公司能给他们带来持续回报,能真正把保护投资者权益放在重要位置,真正把他们当成“衣食父母”去尊重,“尾随佣金”还会是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