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周里,市场上最受关注的事件大概就是“姜广策与吕俊散伙”。
在知名的私募基金公司中,类似的“散伙”事件时有发生,但闹到如此地步以至“赤膊互殴”的,则莫此为甚。
根据目前的公开信息,该次事件中折射出的某些东西,应该值得整个私募基金行业重新思考和审视。
首先,是公司治理问题。在该次事件中,姜广策如此表达自己“离职”的原因,即“与吕俊、郑莹夫妇在价值观、投资理念以及为人处世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无法调和”。
从容投资的官网显示,吕俊为从容投资的董事长,郑莹为总经理。很显然,姜广策的上述言辞是在对从容投资的公司治理状况表达强烈不满。
目前,家庭作坊式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不在少数,在这些公司中,创始人既是董事长又是总经理,并在实质上同时担任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和市场总监,可谓五位一体。
在公司初创期,创始人的这种多功能定位提高了公司的运营效率,但随着资金管理规模的扩大和人员的增多,企业内生的“专业细分”的冲动增强,这种“家长制”公司治理的弊端就开始逐渐暴露。
这时候,创始人如果不能重新定位自己,改革公司治理结构,“姜广策们”就无法在公司治理中找到自己的适当位置。同样地,公司也无法在治理上获得提升,成为现代资产管理公司。
其次,是老鼠仓或利益输送问题。在该次事件中,根据吕俊方面发布的信息,作为基金经理的姜广策“接了私活”,“有一定利益冲突”,存在老鼠仓和利益输送的嫌疑。
这可能也是很多私募基金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在同一间私募基金公司内部,阳光私募业务和非阳光私募业务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基金经理管理的阳光私募产品和基金经理个人私下接受的委托理财业务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甚至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阳光私募产品之间也可能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这一情况当然亦十分值得私募基金行业警醒。因为公司治理问题关系到的是公司长大长不大的问题,而老鼠仓或利益输送问题关系到的则是公司生存或者死亡的问题。
这两个问题如果长期不能从行业层面得到有效的推进解决,中国的私募基金管理行业就永远不能说迈过了幼儿期。
所以,从利于行业制度建设的角度,我建议姜吕双方走法律诉讼程序,以更好地捍卫各自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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