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股指期货之后,基金公司的投资渠道得以进一步放开。《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悉,4月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正式向各期货公司下发了《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暂行)》(下称《指引》),首次明确了基金、券商、信托、社保、QFII等机构投资者在期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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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开户的流程与要求。这意味着,基金公司将可正式投资于商品期货。
去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明确提出,基金公司的专户产品可以投资于传统投资品以外的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和商品期货。但是,与投资商品期货相关的细则却迟迟没有发布。此次《指引》的发布,打开了基金公司参与商品期货市场的最后通道。
而一些准备充分的基金公司早已就商品期货投资静待政策开闸。据了解,国投瑞银基金公司早在今年年初就已获批了一只托管于
交通银行的期货套利一对多专户产品,是境内首个获准发行的含有商品期货套利策略的专业机构管理产品,但因等待相关细则出台,该产品获批后没有马上发行。随着《指引》发布,这只专户产品的启动募集顺理成章,基金公司投资人也有机会进入商品期货市场“尝鲜”。
此外,在《指引》发布后,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已于近日陆续对外发布了关于特殊单位客户开户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期货公司可直接向交易所申请办理特殊单位客户的开户业务。期货公司可为特殊单位客户申请交易编码,向交易所书面提交《特殊单位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交易所受理后可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而国投瑞银这款一对多专户产品已经启动募集,在募集期结束后即可申请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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