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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
郁忠民
联系人
张瑾
客服电话
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
http://www.962518.com
4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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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4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
杜航
联系人
戴蕾
客服电话
400-8866-567
网址
www.avicsec.com
4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人
祝丽萍
客服电话
400-8888-777
网址
www.gyzq.com.cn
49)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客服电话
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
www.cgws.com
50)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联系人
罗创斌
客服电话
400-8888-133
网址
www.wlzq.com.cn
5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
龙增来
联系人
刘毅
客服电话
4006-008-008
网址
www.china-invs.cn
5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
雷杰
客服电话
95571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5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4楼
法定代表人
张建华
联系人
陈敏
网址
www.ajzq.com
54)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
傅毅辉
联系人
卢金文
客服电话
0592-5163588
网址
www.xmzq.cn
5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
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56)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法定代表人
刘东
联系人
林洁茹
客服电话
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57)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6/7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客服电话
0571-967777
网址
www.stocke.com.cn
58)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
余磊
联系人
翟璟
客服电话
028-86711410;027-87618882
网址
www.tfzq.com
59)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
贾绍君
联系人
王钧
客服电话
400-881-1177
网址
www.xzsec.com
6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客服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网址
www.hfzq.com.cn
6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6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
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www.citics.com
63)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
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联系人
吴忠超
客服电话
0532-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6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客服电话
400-600-0686 ;0431-85096733
网址
www.nesc.cn
6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顾伟国
联系人
田薇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6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
杜庆平
联系人
王兆权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www.bhzq.com
67)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
冯戎
联系人
李巍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68)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
石保上
联系人
程月艳、耿铭
客服电话
967218 ;400-813-9666
网址
www.ccnew.com
69)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网址
www.guodu.com
7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联系人
郭熠
客服电话
400-666-1618
网址
www.i618.com.cn
71)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大同市大北街13号
法定代表人
董祥
联系人
薛津
客服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http://www.dtsbc.com.cn/
7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
吴阳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7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
刘弘
客服电话
400-887-8827
网址
www.ubssecurities.com
7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联系人
张宇宏
客服电话
400-666-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7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
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林爽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www.jjm.com.cn
7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高冠江
联系人
唐静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7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联系人
李昕田
客服电话
0931-4890208、4890100、4890619、4890618
网址
www.hlzqgs.com
7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
刘建武
联系人
冯萍
客服电话
95582
网址
www.westsecu.com.cn
79)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
庞介民
联系人
王旭华
客服电话
0471-4960762
网址
www.cnht.com.cn
80)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
丁之锁
联系人
陶颖
客服电话
010-58568118
网址
www.hrsec.com.cn
8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42层
法定代表人
卢长才
网址
www.csco.com.cn
82)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况雨林
联系人
高国泽
客服电话
0871-3577930
网址
www.hongtastock.com
8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孔佑杰
联系人
冯杰
客服电话
010-83991728
网址
http://www.rxzq.com.cn
84)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联系人
谢立军
客服电话
4008-169-169
网址
www.daton.com.cn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2)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3. 网上直销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址:www.yhfund.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
陈耀先
联系人
朱立元
电话
010-66210988,010-59378888
传真
010-6621093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
韩炯
联系人
黎明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吕红、黎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即东3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
葛明
联系人
王珊珊
电话
010-58153322;010-58152145
传真
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李慧民、王珊珊
四、基金类型
股票型基金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六、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对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进行有效跟踪,并力争将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八、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含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债券、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股票投资组合构建
(1)组合构建原则
本基金将采用完全复制法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的收益表现。
(2)组合构建方法
本基金将采用完全复制法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的收益表现。
(3)组合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原则上根据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股票增发因素等变化,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实时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收益率之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① 定期调整
根据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② 临时调整
A.当上市公司发生增发、配股等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B.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
C.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成份股在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将做相应调整,以保持基金资产中该成份股的权重同指数一致。
③ 其他调整
针对我国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制度的特点,本基金将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所申购的非成份股将在规定持有期之后的一定时间以内卖出。
(4)投资绩效评估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实现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十、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收益率 + 5%×商业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由于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为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且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因此,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95%×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收益率 + 5%×商业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本基金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银华金瑞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银华鑫瑞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进行了复核。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2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30,807,221.49
94.09
其中:股票
530,807,221.49
94.09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3,285,362.23
5.90
6
其他资产
53,328.28
0.01
7
合计
564,145,912.00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375,713,645.08
66.80
C
制造业
149,427,910.25
26.57
C0
食品、饮料
-
-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C5
电子
-
-
C6
金属、非金属
147,971,050.09
26.31
C7
机械、设备、仪表
1,456,860.16
0.26
C8
医药、生物制品
-
-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665,666.16
1.01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
-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
-
I
金融、保险业
-
-
J
房地产业
-
-
K
社会服务业
-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530,807,221.49
94.37
2.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3.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088
中国神华 2,468,639
63,221,844.79
11.24
2
600111
包钢稀土 543,840
36,306,758.40
6.46
3
601857
中国石油 2,656,983
25,746,165.27
4.58
4
601899
紫金矿业 5,914,771
24,309,708.81
4.32
5
600028
中国石化 3,116,296
22,406,168.24
3.98
6
600547
山东黄金 532,621
17,464,642.59
3.11
7
000983
西山煤电 1,179,378
17,313,269.04
3.08
8
601699
潞安环能 688,997
16,873,536.53
3.00
9
600348
阳泉煤业 900,018
15,507,310.14
2.76
10
600489
中金黄金 734,422
15,055,651.00
2.68
3.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8.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496.87
5
应收申购款
41,831.4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3,328.28
8.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5.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5.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1.12.8-2011.12.31
0.70%
0.14%
-10.65%
1.68%
11.35%
-1.54%
2012.1.1—2012.3.31
-0.80%
1.50%
10.05%
2.09%
-10.85%
-0.59%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12.8)至2012.3.31
-0.10%
1.31%
-1.67%
2.02%
1.57%
-0.71%
十四、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标的指数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
9.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10.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财产净值的1.0%年费率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财产净值的0.2%年费率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财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分为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固定费和许可使用基点费。
许可使用固定费用的收取标准为每季度计人民币贰万伍仟元(2.5万元),许可使用固定费用需在指数使用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季许可使用固定费用,不足一个季度的,应按一个季度收取。此后应于每季度开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许可使用固定费用。收取期间为指数使用协议生效日至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止。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计费时间从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计算;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标准为本基金的资产净值的0.02%/年,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人民币5万元(即不足5万元部分按照5万元收取)。
在通常情况下,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2%的年费率与收取下限的日均摊销数额两者孰高的原则进行计提。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计算方法如下:
收取下限的日均摊销数额=5万/季度*4季度/年÷当年天数(365天或366天)≈550元/天
H=Max(E×0.02%/当年天数,550)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支付方式为每季支付一次,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前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上一季度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4.本章第(一)款第4 至第11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章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中证内地资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二、释义”中,根据证监会对《销售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对“《销售管理办法》”的释义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删除了本基金管理人上海分公司相关信息;增加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4、根据本基金募集和基金合同生效情况,更新了“七、基金的募集”、“八、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的内容;
5、在“九、银华金瑞份额与银华鑫瑞份额的上市交易”中,更新了本基金银华金瑞份额与银华鑫瑞份额上市交易的具体时间;
6、在“十、银华资源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本基金银华资源份额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时间;
7、在“十一、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中,更新了本基金开始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具体时间;
8、在“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增加了“十三、基金的业绩”部分内容,更新了截至2012年3月31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10、在“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列出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11、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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