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子公司”
当天,张育军还就《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的出台,与各位基金公司老总交流了意见。
据《机构投资》了解,监管层认为,基金公司的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在满足客户需求、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够。
从座谈会反馈的信息显示,基金公司设立子公司,在大方面上不会有什么变化,主要是讨论配套政策的一些细节。
目前在专户业务方面比较出色的基金公司,以及一些希望借此实现突破的基金公司,都在积极筹划设立子公司。嘉实、南方、博时等大基金公司的子公司已呼之欲出。
资管业界普遍将《管理办法》和《试点办法》视为证监会送给基金行业的“大红包”。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资管人士表示,《试点办法》给现在的基金公司创造了巨大的发展机会。“这可能会抢走信托和私募的部分业务,”该人士预计,未来几年中,基金行业管理资产规模有望翻倍发展,甚至更多。
此外,基金公司子公司可以进行基金销售,也让部分第三方公司倍感焦虑。“基金公司子公司可以代销全行业的基金产品,未来有可能成为一个理财机构,这对第三方是一个冲击。”一位财富管理公司人士表示。
有意思的是,就在上个月,在上述两个办法出台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刚刚组织过一次第三方销售公司的座谈会。
从中小企业私募债到基金资管,再到“金融业十二五规划”中提到的期货资管,这意味着监管层对“资产管理”的定义达成了一致。“表面上看,基金与信托、私募产生了冲突,原本相互独立的业务,在新规之下产生碰撞,”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负责人指出,“但今后将是‘大资管’、‘大财富管理’的时代,很难说对谁更有利,关键是投资能力和客户管理的维护能力。”
有基金观察人士对《机构投资》指出,过去五年中,基金行业管理资产的规模从未超越过2007年3.3万亿的历史高点。今年上半年多家基金公司的净利润下滑接近五成。由此,上述两个“办法”的出台,能在多大程度上推动基金公司起飞,现金吃紧的企业又在多大程度上信任基金公司……这些问题只能留待时间去回答。
截至今年6月底,已成立的73家基金公司中,共有72家取得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48家已正式开展业务,管理账户554个,管理资产10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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