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1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20221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6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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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2年11月19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5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201,686,783.5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68,678.36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2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2年11月27日
除息日
2012年11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11月28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2日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1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2021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8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2年11月19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74,775,111.8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2年度的第2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A
南方多利增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02103
202102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756
1.0723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36,862,508.00
37,912,603.83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20
0.20
注:《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南方多利A类基金份额2012年度已分配收益1次,为25,477,114.08元;南方多利C类基金份额2012年度已分配收益1次,为32,563,051.05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2年11月27日
除息日
2012年11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11月28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2年11月2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2年11月28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2年11月29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不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在2010年8月31日之后(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2年11月26日之前(含2012年11月26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 由于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7)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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