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45版)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29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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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尚未完成建仓。
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1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1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中的“(七)申购、赎回的费率”与“(八)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中的相关规定。
2、转换费率
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原则另行制定并公告并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应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半年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三)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11月29日发布的公告:
2012年5月31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2年6月27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2年6月30日,基金净值公告
2012年7月4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2012年7月6日,关于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代销渠道开通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2年7月9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正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渠道的公告
2012年7月13日,关于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
农业银行、
中信银行开通办理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2年8月31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2年9月12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网上交易智能定投业的公告
2012年9月18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有的
森远股份(300210)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2年10月24日,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3季度报告
(四)《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2012年4月16日公布的《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六、基金的募集安排”部分;
5、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6、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
7、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九、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部分;
8、“十一、基金的投资”中,根据最新资料,增加了“(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根据最新资料,增加了“十二、基金的业绩”内容;
10、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
11、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披露了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11月29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公告。
12、根据最新情况,增加了“二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1日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2.5.29-2012.6.30
0.10%
0.02%
-3.35%
0.63%
3.45%
-0.61%
2012.7.1-2012.9.30
0.60%
0.34%
-4.12%
0.71%
4.72%
-0.3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70%
0.29%
-7.33%
0.69%
8.03%
-0.4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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