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7版)
5、场内认购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实施细则。
6、认购的确认方法
本基金销售机构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基金代销机构的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构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当在T+2日到提交申请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确认情况。认购确认的,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申请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二)认购的限额
1、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2、募集期间,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3、投资者场内认购时,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同时每笔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得超过99,999,900元。
4、投资者场外认购时,即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认购时,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最低追加认购金额限制。
(三)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2、认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渠道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递减。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认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场外认购费
M<100万元
0.06%
100万≤M<300万
0.04%
300万≤M<500万
0.02%
500万≤M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场外认购费
M<100万元
0.6%
100万≤M<300万
0.4%
300万≤M<500万
0.2%
M≥500万
1000元/笔
场内认购费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参照场外认购费率设定投资者的场内认购费率。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2 位以后部分截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养老金客户)投资50万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其对应认购费用为0.06%,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30.53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500,000/(1+0.06%)=499,700.18
认购费用=500,000-499,700.18=299.82
认购份额=(499,700.18+30.53)/1.0000=499,730.61
即:投资人投资50万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可得到499,730.61份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认购费率为0.6%,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10 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总金额=10,000元
认购净金额=10,000/(1+0.6%)=9,940.36元
认购费用=10,000-9,940.36=59.64元
认购份额=(9,940.36+5.10)/1.00=9,945.46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45.46份基金份额。
4、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挂牌价格
实得认购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认购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截位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选择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认购费率为0.6%,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10元,则:
认购费用=1.00×10,000×0.6%=6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1+0.6%)=10,06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5.10/1.00=5份
即:投资者认购10,000份基金份额,需缴纳认购金额10,060元,若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10元,利息折算的份额截位保留到整数位为5份,其余0.10份对应金额计入基金财产,最后该投资者实得认购份额为10,005份。
三、基金账户的相关规定
(一)基金账户使用说明
1、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时,需首先开立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已持有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开户手续,将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2)没有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3)已经持有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可凭中登基金账号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账户登记,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2、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时,应使用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已持有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登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四、直销中心办理账户注册及本基金认购程序
(一)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内,上午9:00 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营业)。
(二)账户注册
1、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账户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点的说明。
2、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3、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开户的,必须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代理人身份证件资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如有)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如有);
(3)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5)填妥的《风险水平测评(自然人适用)》;
(6)签字确认的《客户风险属性与基金产品匹配确认表》;
注:上述(3)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一致。
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机构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5)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如不能留存原件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如有)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如有);
(8)签署一式两份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服务协议书》;
(9)填妥《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10)填妥的《风险属性评估问卷(法人适用)》;
(11)加盖印鉴章的《客户风险属性与基金产品匹配确认表》;
注:上述第(5)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一致。
(三)缴款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开立的下述直销资金账户,并注明用途为“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款”。
1、
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0120291902580331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2、
建设银行 帐户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31001520313056008656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3、
农业银行 帐户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349230087900189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卢湾支行
4、
华夏银行 帐户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330200001834600000858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5、
兴业银行 帐户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16250100100042564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静安支行
注: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2、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四)认购
1、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业务申请表》;
(3)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顺延期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基金账户注册手续或基金账户注册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五、基金代销机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以本基金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2、 投资者通过基金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必须事先在基金代销机构处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均可接受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注册(具体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二)通过华夏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华夏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程序说明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及相关事宜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销售周一至周五9:30-15:00,周六、周日全天营业时间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客户已开立或持有华夏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客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B.本人的华夏卡
C.填妥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客户签约表》
3) 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代理销售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3)认购申请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华夏银行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调查问卷》
3)代销机构提供的认购本产品的《基金代理销售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 请个人客户本人到华夏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手续;
2) 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咨询代销网点工作人员。
2、华夏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本程序说明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及相关事宜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开户、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销售周一至周五9:30-15:00,周六、周日全天营业时间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客户已开立或持有华夏银行的单位活期存款账户;
2)由被授权人到柜台办理开户手续,开立基金账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A. 单位活期存款账户;
B.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C. 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前来办理时,还须提交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书上指定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客户签约表》
3)客户持上述材料到柜台开立基金账户;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基金代理销售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3)认购申请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华夏银行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调查问卷》;
3)代销机构提供的认购本产品的《基金代理销售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机构客户请到开户银行办理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咨询开户银行。
(三)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其他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六、清算与交割
基金募集期间,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注册登记机构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募集费用
本次募集中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由注册登记机构出具基金募集资金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基金管理人应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9层
法定代表人:毕玉国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3日
联系人:兰剑
联系电话:021-38619810
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三)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9层
法定代表人:毕玉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 、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刘怡君
联系电话:021-38619982
传真:021-38619998
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
2、场外代销机构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2)其他代销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3、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main/marketdata/catalog_hylb.aspx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电话:(010)58598888
传真:(010)58598824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华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向城路58号东方国际科技大厦5G
负责人:华涛
经办律师:华涛、夏火仙
电话:(021)61682190
联系人:华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汤骏
附件:
代销机构联系方式名录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abchina.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00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95525
网址:www.ebscn.co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sxzq.com
1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 号商旅大厦18-21 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01555
网址:www.dwjq.com.cn
18、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址:http://wkzq.com.cn
19、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9839
网址: www.rxzq.com.cn
2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电话:(0755)86770178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站:http://www.avicsec.com
2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2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罗春蓉 武明明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2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 ehowbuy.com
26、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7、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om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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