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成份股指数,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约六成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比较起来,该指数具有较好的权威性、市场代表性,用为衡量本 基金业绩的基准,较为合适。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强调精选投资价值较大的创新领先企业,突出资产配置的灵活性和主动性,风险收益略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3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96,672,921.75
64.56
其中:股票
96,672,921.75
64.56
2
固定收益投资
24,215,800.00
16.17
其中:债券
24,215,800.00
16.1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600,000.00
11.0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499,730.66
7.01
6
其他各项资产
1,745,364.43
1.17
7
合计
149,733,816.84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68,139,018.81
46.3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85,923.28
1.08
E
建筑业
3,412,660.00
2.32
F
批发和零售业
4,376,463.04
2.9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640,300.00
1.8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063,682.90
9.57
J
金融业
1,864,796.61
1.27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90,077.11
0.4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96,672,921.75
65.77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017
网宿科技
104,871
5,977,647.00
4.07
2
600537
亿晶光电
328,906
4,473,121.60
3.04
3
002138
顺络电子
257,940
4,426,250.40
3.01
4
002518
科 士 达
314,797
4,300,127.02
2.93
5
600563
法拉电子
217,589
4,042,803.62
2.75
6
300241
瑞丰光电
322,181
3,811,401.23
2.59
7
300188
美亚柏科
221,397
3,675,190.20
2.50
8
600500
中化国际
560,000
3,567,200.00
2.43
9
000963
华东医药
81,213
3,565,250.70
2.43
10
300219
鸿利光电
436,272
3,520,715.04
2.40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8,823,400.00
12.8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5,392,400.00
3.67
8
其他
-
-
9
合计
24,215,800.00
16.47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0303
03国债(3)
110,000
10,575,400.00
7.19
2
010107
21国债(7)
80,000
8,248,000.00
5.61
3
113002
工行转债
30,000
3,324,900.00
2.26
4
110018
国电转债
10,000
1,088,600.00
0.74
5
110015
石化转债
10,000
978,900.00
0.67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
8.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未约定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未约定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0.2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股票。
10.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22,967.9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94,306.51
3
应收股利
24,293.02
4
应收利息
250,362.57
5
应收申购款
53,434.3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745,364.43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2
工行转债
3,324,900.00
2.26
110018
国电转债
1,088,600.00
0.74
110015
石化转债
978,900.00
0.67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8年6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13.56%
0.98%
-33.46%
2.10%
19.90%
-1.12%
2009年
59.87%
1.58%
57.62%
1.33%
2.25%
0.25%
2010年
10.57%
1.09%
-6.64%
1.03%
17.21%
0.06%
2011年
-11.62%
0.89%
-15.51%
0.84%
3.89%
0.05%
2012年
3.03%
0.95%
6.54%
0.83%
-3.51%
0.12%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18.33%
1.26%
-1.81%
0.96%
20.14%
0.30%
2008年6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9月30日
64.64%
1.15%
-13.45%
1.17%
78.09%
-0.02%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费率、计提方法、计提标准、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相关规定。不同基金间转换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基金申购、赎回费和基金转换费由基金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有关招募说明书更新截至日期的描述。
(二)在“二、释义”中,更新了。
(三)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基本情况。
(四)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基本情况。
(五)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详细信息。
(六)在“十、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
(七)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的。
(八)更新了“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
(九)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所涉及的相关信息披露。
十六、 签署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2013年12月18日签署。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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