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电话:(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庄贤
联系人: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深证100ETF、深证100价格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和增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深证100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果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指数化投资(指对深证100ETF、深证100价格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投资)的比例可以提高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同时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深证100ETF的联接基金。深证100ETF是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深证100价格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深证100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力争最终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实物申赎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深证100ETF的买卖。
待指数衍生金融产品推出以后,本基金可以适度运用衍生金融产品进一步降低跟踪误差。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深证100价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深证100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深证100ETF追踪业绩比较基准表现,业绩表现与深证100价格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因此,本基金具有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理论上,本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4年1月6日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534,097.92
0.05
其中:股票
3,534,097.92
0.05
2
基金投资
6,127,354,946.35
94.49
3
固定收益投资
293,593,500.00
4.53
其中:债券
293,593,500.00
4.5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5,774,302.48
0.55
7
其他各项资产
24,622,039.26
0.38
8
合计
6,484,878,886.01
100.00
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股票型
交易型开放式(ETF)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27,354,946.35
94.67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58.36
0.00
B
采矿业
56,299.38
0.00
C
制造业
565,957.55
0.0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3.36
0.00
E
建筑业
340.52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989.45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29.20
0.00
J
金融业
431,174.20
0.01
K
房地产业
2,476,848.14
0.0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7.76
0.0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43.60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10.40
0.00
S
综合
206.00
0.00
合计
3,534,097.92
0.05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24
招商地产
103,114
2,474,736.00
0.04
2
000333
美的集团
12,782
552,693.68
0.01
3
000001
平安银行
36,165
429,640.20
0.01
4
002155
辰州矿业
5,710
55,558.30
0.00
5
000002
万 科A
154
1,406.02
0.00
6
000651
格力电器
40
1,062.40
0.00
7
002024
苏宁云商
77
989.45
0.00
8
000858
五 粮 液
32
576.00
0.00
9
000895
双汇发展
12
557.40
0.00
10
000063
中兴通讯
32
531.20
0.00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93,593,500.00
4.5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93,593,500.00
4.5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293,593,500.00
4.54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0218
13国开18
1,750,000
173,827,500.00
2.69
2
130201
13国开01
500,000
49,875,000.00
0.77
3
130236
13国开36
400,000
39,948,000.00
0.62
4
120419
12农发19
300,000
29,943,000.00
0.46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986,084.9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7,397,564.1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771,385.68
5
应收申购款
1,467,004.5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4,622,039.26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155
辰州矿业
55,558.30
0.00
重大事项停牌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1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基金合同生效至2009年12月31日
0.10%
0.55%
1.49%
1.52%
-1.39%
-0.97%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0.50%
1.60%
-3.88%
1.64%
3.38%
-0.04%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8.96%
1.32%
-29.60%
1.34%
0.64%
-0.02%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39%
1.36%
2.00%
1.38%
0.39%
-0.02%
日至2013 年6
月30 日
-9.05%
1.45%
-9.87%
1.46%
0.82%
-0.01%
至2013 年6 月
30 日
-34.11%
1.42%
-36.86%
1.46%
2.75%
-0.04%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由于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同时为深证100ETF的管理人与托管人,为避免重复收费,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不对本基金财产中的ETF部分计提管理费、托管费。本基金制定了以下的收费标准。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E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本基金持有的深证100ETF前一日公允价值,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托管费按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本基金持有的深证100ETF前一日公允价值,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1节“基金费用的种类”的第(3)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1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申购费率为: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为: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12%
100万≤M<500万
0.05%
500万≤M<1000万
0.01%
M≥1000万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1.2%
100万≤M<500万
0.5%
500万≤M<1000万
0.1%
M≥1000万
1000元/笔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1000万元(含)以上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申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 赎回费
(1)赎回费率为: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90
0.5%
91-729
0.25%
730及以上
0%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本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所收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数量×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率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和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6.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3年7月16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二、释义”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并相应更新了相关部分的表述。
2.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3.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5.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6. 在“九、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7.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3年第3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 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9. 在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部分表述。
10.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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