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转型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1月14日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如下:
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1月14日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资 产 :
银行存款
22,202,555.94
结算备付金
140,308.38
存出保证金
44,803.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4,888,687.95
其中:股票投资
224,888,687.95
应收利息
7,818.30
资产合计:
247,284,174.39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2,770.50
应付管理人报酬
74,666.67
应付托管费
18,055.60
应付交易费用
142,846.27
其他负债
70,775.28
负债合计
309,114.3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59,021,612.58
未分配利润
-112,046,552.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6,975,060.07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247,284,174.39
截至2014年1月14日,银华300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988元,银华300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1.001元,银华300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975元。
八、基金投资组合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资产类别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股票
224,888,687.95
90.94%
债券
-
-
权证
-
-
资产支持证券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合计
22,342,864.32
9.04%
应收申购款
-
-
其他资产
52,622.12
0.02%
合计
247,284,174.39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序号
行业分类
股票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604,602.24
0.65%
B
采矿业
13,644,797.46
5.52%
C
制造业
81,473,993.94
32.9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956,044.48
2.82%
E
建筑业
7,415,836.62
3.00%
F
批发和零售业
7,211,164.41
2.9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135,315.05
2.4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801,319.44
2.75%
J
金融业
77,028,399.18
31.19%
K
房地产业
9,820,862.25
3.9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31,909.77
0.6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30,678.73
0.82%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94,709.33
0.52%
S
综合
1,939,055.05
0.79%
合计
224,888,687.95
91.06%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三)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期末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218,876
8,752,851.24
3.54%
2
600036
招商银行
754,666
8,112,659.50
3.28%
3
600016
民生银行
1,032,926
7,571,347.58
3.07%
4
601166
兴业银行
522,742
5,101,961.92
2.07%
5
600000
浦发银行
511,798
4,810,901.20
1.95%
6
601398
工商银行
1,235,677
4,349,583.04
1.76%
7
600837
海通证券
370,042
3,807,732.18
1.54%
8
600030
中信证券
314,933
3,646,924.14
1.48%
9
000651
格力电器
110,036
3,216,352.28
1.30%
10
000002
万 科A
442,664
3,200,460.72
1.30%
2、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四)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五)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六)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八)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九)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包括中国平安(股票代码:601318)。
根据中国平安股票发行主体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和2013年10月14日发布的公告,该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保荐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过程中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5,110万元,同时其保荐机构资格被暂停3个月。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中国平安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公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3、本基金2014年1月14日,其他资产构成如下: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4,803.8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818.3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2,622.12
4、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6、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14日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九、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由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成。2013年10月14日起至2013年11月14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审议了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采用分级运作的议案,内容包括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采用分级运作、基金更名和修订基金合同等。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2014年1月7日,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根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之日起《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失效且《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同时“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更名为“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300份额将于2014年1月21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投资者参阅2014年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关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至本公告书公告前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二)根据《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本基金无上市推荐人。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
(二)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公证书》;
(三)《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四)《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五)《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六)《关于修改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七)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八)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九)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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