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本基金收益支付规则曾于2014年1月16日通过《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进行提示)。 自2014年2月起,本基金不再对每月例行的收益结转事宜另行公告。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对本基金收益结转事宜再次提示如下:
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收益累计期间为上月集中支付日的下一工作日起,至本月集中支付日止。若本月集中支付日的下一自然日为节假日(或下一自然日起为连续节假日),则收益累计期间包含该节假日(或连续节假日)。
集中支付日举例:
1、15日是工作日:2014年1月15日为工作日,则2014年1月的集中支付日为2014年1月15日。
2、15日为非工作日:2014年2月15日为非工作日,则2014年2月的集中支付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2014年2月17日。
收益累计期间举例:
1、 收益集中支付日的下一自然日为工作日:2014年7月15日为工作日,且2014年7月16日也为工作日,则收益累计期间为2014年6月17日至2014年7月15日止;
2、 收益集中支付日的下一自然日为非工作日:2014年8月15日为工作日,且2014年8月16日和8月17日为连续非工作日,则收益累计期间为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8月17日止。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集中支付日的下一工作日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于集中支付日后第二个工作日起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和赎回该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
风险提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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