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6月5日起,本公司将增加联讯证券代理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505 )和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512)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4年6月5日起,本公司将增加联讯证券代理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5)、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0)、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25)和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30)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5)、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0)、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25)和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30)之间的转换业务。
自2014年6月5日起,本公司将增加联讯证券代理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28;C类,基金代码:050128)、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00)和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515)申购及赎回业务。
有关详情敬请咨询联讯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64,访问联讯证券网站:www.lxzq.com.cn;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登录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30日
关于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
根据《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2014年6月3日为本基金自动赎回期,亦是本基金本次自动赎回期折算的折算基准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基金份额,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拟强制赎回的金额)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30 日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自动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5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
基金代码
0002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7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本次自动赎回期时间
2014年6月3日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自动赎回期为运作周期内每个自然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共1个工作日。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时间为2014年6月3日。本基金在自动赎回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规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动赎回折算后新增的基金份额。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2、本次自动赎回期相关业务说明
在本次自动赎回期,即2014年6月3日收市后,本基金净值将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注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当期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3、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 年6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2013年7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30日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发布了《裕隆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为了保障裕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裕隆封闭”)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关于博时裕隆封闭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基金裕隆
交易代码:184692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14年6月3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4年5月30日,即在2014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博时裕隆封闭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博时裕隆封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自2014年3月17日起,至2014年4月17日17:00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裕隆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4月19日发布了《关于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完成备案手续后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5月16日发布了《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博时裕隆封闭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4]184号)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
自博时裕隆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由《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基金终止上市后将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集中申购。在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后,持有人可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指定网点等代销渠道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开始办理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1、原博时裕隆封闭基金份额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证券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统一变更登记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投资人可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2、博时裕隆封闭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终止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服务手续。基金管理人在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之后,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
3、博时裕隆封闭终止上市后,原博时裕隆封闭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博时裕隆封闭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即确权登记(由于注册登记机构的变更,原博时裕隆封闭基金退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在实施封闭式基金转型时将统一登记在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临时账户”下,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博时裕隆封闭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基金的赎回及其他交易,此过程称之为“确权”)。基金管理人据此将相应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持有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相关销售机构。此后,持有人方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进行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份额的赎回。
4、办理博时裕隆封闭确权登记的相关手续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确权指引。
5、注意事项:
(1)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基金开放赎回之前,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3)原博时裕隆封闭基金份额持有人若想对其由博时裕隆封闭基金份额转型而成的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基金进行赎回,事先必须对其持有的博时裕隆封闭基金份额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四、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及直销机构联系方式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尚继源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5层
电话:021-33024909
传真:021-63305180
联系人:周明远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9450
联系人:陈晓君
(二)基金托管人联系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9层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联系人:李芳菲
(三)基金销售代理机构
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五、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或者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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