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兴和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依据2014年5月14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239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兴和证 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4年5月30日起,由《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自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17日开放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称为“集中申购期”。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集中申购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本基金集中申购申报价格为基金份额面值1.00元。基金场内集中申购代码为“521918”;场外集中申购代码为“519918”。
7、投资者可使用上海证券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进行集中申购(称为“场内集中申购”)。投资者也可使用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各销售机构柜台系统或其他交易系统进行集中申购(称为“场外集中申购”)。场内集中申购通过可办理“上证基金通”基金业务的证券公司办理;场外集中申购通过直销机构和场外集中申购代理机构办理,场外集中申购代理机构包括69家银行、券商等代销机构。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七(三)销售机构”。
8、投资者办理场外集中申购时,需具有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其中,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集中申购业务;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上海证券账户申请注册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集中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集中申购。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集中申购。
9、集中申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办理场内集中申购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含申购费),超过部分需为1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能超过99,999,9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场外集中申购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场外集中申购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含申购费),单笔不足1,000元的申购申请,本基金有权拒绝。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10、销售网点受理集中申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集中申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集中申购份额。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11、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产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集中申购款项的验资。在验资完成之日(即原有基金份额折算的同一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当日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即1.000元)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由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集中申购份额的登记确认。基金管理人将就原有基金份额的折算、集中申购的验资和份额确认情况进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混合基金,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代码
基金名称: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519918
场内集中申购代码:521918
场外集中申购代码:519918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别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发售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场内集中申购销售机构
场内集中申购通过可办理“上证基金通”基金业务的证券公司办理,参见本公告“七(三)2、场内集中申购代理机构”。
2、场外集中申购销售机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七)集中申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自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17日开放集中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集中申购的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集中申购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八)集中申购费用
1、本基金集中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集中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2%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以下
0.9%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
0.6%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1000元
2、本基金集中申购费由集中申购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投资者重复申购时,需按单笔申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集中申购费用。
(九)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
集中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方法如下:
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1+集中申购费率)
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金额-净集中申购金额
集中申购份额=(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款项利息)/1.00元
集中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计算方法如下:
集中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集中申购金额=申购金额-集中申购费用
集中申购份额=(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款项利息)/1.00元
上述公式中,集中申购款项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场内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部分对应的申购资金将返回给投资人;场外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通过场外集中申购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这1,000.00元在集中申购期产生的利息为0.46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集中申购金额=1,000.00/(1+1.2%)=988.14元
集中申购费用=1,000.00-988.14=11.86元
集中申购份额=(988.14+0.46)/1.00=988.6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加上集中申购期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988.60份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投资者可使用上海证券账户,进行场内集中申购,也可以使用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进行场外集中申购。
(二)集中申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办理场内集中申购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含申购费),超过部分需为1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能超过99,999,9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场外集中申购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场外集中申购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含申购费),单笔不足1,000元的申购申请,本基金有权拒绝。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三、场内集中申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17日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申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申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申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申购委托,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申购资金即被冻结。
四、场外集中申购的程序
(一)在直销机构办理业务
1、业务办理时间: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17日8: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如投资者已具有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账户,可直接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申购手续:
(1)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提供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2)上海证券账户卡或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卡。
(3)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如投资者尚未开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账户,则需先行开立本公司交易账户,在开通本公司交易账户后,可使用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本基金的申购手续。
(1)个人投资者按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资理财中心要求提供下列资料以办理本公司交易账户和基金的申购手续:
①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警官证、文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指定银行账户证明。
④上海证券账户卡或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卡。
⑤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资理财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注:上述第③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开户的个人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分红以及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等。
(2)机构投资者按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资理财中心要求提供下列资料以办理本公司交易账户和基金的申购手续:
①企业法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④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⑤印鉴卡一式三份。
⑥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⑦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⑧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申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⑨上海证券账户卡或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卡。
⑩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资理财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注:上述第⑥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分公司及投资理财中心申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赎回、分红及无效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机构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4、在集中申购期内,将足额申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①交通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110060149018000349649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②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11001046500056001600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
③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复兴门支行
④招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8665890011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5、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业务
持有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储蓄卡、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广发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等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开通天天盈账户、支付宝基金专户的个人投资者,以及在华夏基金投资理财中心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在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本公司移动客户端,与本公司达成电子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基金申购、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6、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申购时不能使用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卡,而需使用上海证券账户或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2)集中申购期内,若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在申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在本基金集中申购期截止日的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交的申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申购。
(二)在场外代销机构办理业务
投资者通过场外代销机构的开户与集中申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六、基金的验资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集中申购款项的验资。在验资完成之日(即原有基金份额折算的同一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当日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即1.000元)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由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集中申购份额的登记确认。基金管理人将就原有基金份额的折算、集中申购的验资和份额确认情况进行公告。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崔雁巍
网址:www.ChinaAMC.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5096
网址:www.ccb.com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2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吴志军
网址:www.ChinaAMC.com
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设在北京、上海、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集中申购。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27/28
传真:010-88087225
(2)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光大国信大厦一层(100081)
电话:010-68458598/7100/8698/8998
传真:010-68458698
(3)北京朝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4号双井乐成中心B座1层102(100022)
电话:010-67718442/49
传真:010-67718470
(4)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5)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190)
电话:010-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6)北京崇文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35号(富贵园购物中心)首层东区F1-3(100062)
电话:010-67146300/400
传真:010-67133146
(7)北京世纪城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时雨园甲2-4号(100097)
电话:010-88892832/33/35
传真:010-88892830
(8)北京西三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8号紫竹花园一期B座01(100089)
电话:010-52723105/06/07
传真:010-52723103
(9)北京亚运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号洛克时代广场A座一层(100101)
电话:010-84871036/37/38/39
传真:010-84871035
(10)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南湖东园122楼博泰国际商业广场一层F-36号(100102)
电话:010-64743055/2505/0335/5375
传真:010-64746885
(11)北京朝外大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6号新城国际6号楼101号(100020)
电话:010-65336099/6579
传真:010-65336079
(12)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幢103号(100025)
电话:010-85869585
传真:010-85869575
(1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01A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14)上海联洋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115号一层(200135)
电话:021-68547366/7566/7586
传真:021-68547277
(15)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18D(518026)
电话:0755-82033033/88264716/88264710
传真:0755-82031949
(16)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长江路69号江苏保险大厦一楼(210005)
电话:025-84733916/3917/3918
传真:025-84733928
(17)杭州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05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6607/6608/6609
传真:0571-89716611
(18)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180号(君玥公馆)A座首层(510623)
电话:020-38067290/7291
传真:020-38067232
(19)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79-B号协和新世界一层(510630)
电话:020-38460001/1058/1152
传真:020-38461077
(20)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基金的集中申购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
2、场内集中申购代理机构
场内集中申购通过可办理“上证基金通”基金业务的证券公司办理,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的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增加或减少具有“上证基金通”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请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
3、场外集中申购代理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嘉朔
网址:www.ccb.com
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网址: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交通银行在100个分行、132个城市的近2,700家营业网点以及交通银行网上银行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
(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传真:021-50105124
联系人:吴海平
网址:www.shrcb.com
上海农商银行在上海市的11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
(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0571-85108195
传真:0571-85106576
联系人:陈振峰
网址:www.hzban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08
杭州银行在以下6个城市的8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杭州、北京、上海、深圳、宁波、舟山。
(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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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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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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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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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潘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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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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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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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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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买基金通过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和上海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
(8)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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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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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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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米基金通过在线基金交易平台和杭州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
(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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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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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尹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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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相投顾在以下城市的多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济南、杭州、重庆、石家庄等。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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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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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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