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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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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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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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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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wy-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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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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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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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8-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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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588588
网址:http://www.pyfund.cn
75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1-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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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50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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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86-8868-5
网址:www.chtfund.com
78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79
深圳联合货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清照 联系人: 黄晶龙
电话:0755-23601676 传真:0755-88603185 客服电话:4008955811 网址:www.ucffund.com
80
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海 联系人: 张誉腾
电话:0755-32938888-6200 传真:0755-32938888-5 客服电话:0755-36907366 网址:http://www.flyingfund.com.cn/
81
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763849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古和鹏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16楼G.H室
负责人:李兆良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人:陈熹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经办会计师:汪棣、陈熹
四、基金名称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债券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信用类固定收益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所指信用类固定收益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债券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信用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持有因参与新股申购或增发所形成的股票、持有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但上述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9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本基金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进行债券投资时机的选择和久期、类属配置,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1)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信用债券相对央票、国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本基金将在南方基金内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资信用债券,获取信用利差带来的高投资收益。
债券的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二是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本基金依靠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信用状况、信用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信用债券供需情况等的分析,判断市场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各期限、各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各信用债券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减持信用利差被低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上升的信用债券。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异变化,相同久期债券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首先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配置区域并确定采取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差与历史利差的比较,可以进行增陡、减斜和凸度变化的交易。
(3)杠杆放大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包括以银行贷款资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仍处于创新试点阶段。产品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5)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人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
(6)新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稳健投资、不盲目扩大风险”为原则投资股票市场,把握新股申购和增发中相对确定的收益,选择具有较好投资价值的新股进行投资,为组合带来较为稳定的增量收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国债期货,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制定与本基金相适应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投资方案,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合同相关章节,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九、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信用债总指数
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中债信用债总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信用债总指数是全面反映信用债的总指标,样本范围包括:信用债,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中债信用债总指数在样券的选择和财富指标的计算上都更具备基金跟踪的可投资性,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专门针对债券市场投资性需求开发的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508,326,184.20
96.65
其中:债券
508,326,184.20
96.6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890,074.39
1.31
7
其他资产
10,741,382.44
2.04
8
合计
525,957,641.03
100.00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13,756,000.00
73.3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13,756,000.00
73.36
4
企业债券
294,570,184.20
101.0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508,326,184.20
174.45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8002
国开1302
540,000
55,350,000.00
19.00
2
130247
13国开47
500,000
47,825,000.00
16.41
3
130403
13农发03
500,000
45,245,000.00
15.53
4
130240
13国开40
400,000
37,344,000.00
12.82
5
1480091
14裕峰债
300,000
29,934,000.00
10.27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1.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90,045.1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387,822.8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241,451.74
5
应收申购款
22,062.6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741,382.44
1.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南方丰元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11.12-2013.12.31
0.50%
0.04%
-1.29%
0.07%
1.79%
-0.03%
2014.01.01-2014.03.31
0.80%
0.11%
1.60%
0.07%
-0.80%
0.04%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1.30%
0.13%
0.29%
0.08%
1.01%
0.05%
南方丰元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11.12-2013.12.31
0.50%
0.05%
-1.29%
0.07%
1.79%
-0.02%
2014.01.01-2014.03.31
0.70%
0.11%
1.60%
0.07%
-0.90%
0.04%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1.20%
0.13%
0.29%
0.08%
0.91%
0.05%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各销售机构,或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
1、申购费率
(1)对于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A类份额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08%
100万≤M<500万
0.05%
500万≤M<1000万
0.03%
M≥1000万
每笔100元
特定投资群体指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特定投资群体需在认购前向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并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养老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除上述特定投资群体外,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所有投资人,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A类份额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
100万≤M<500万
0.5%
500万≤M<1000万
0.3%
M≥1000万
每笔1,000元
(3)对于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为零。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A类基金份额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1年
0.1%
1年≤N<2年
0.05%
N≥2年
0
注:1年指365天
C类基金份额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30天
0.5%
N≥30天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及“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更新。
3、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代销机构的信息,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4、删除了“六、基金募集”和“七、基金的生效”部分的内容。
5、更新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6、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7、在 “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说明了最近一期的投资业绩。
8、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进行了更新。
9、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10、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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