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10郴州债(债券代码:122921)在交易所成交异常,且未反映其公允价格,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 号公告)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4年7月7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10郴州债按照交易所前一日的估值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待上述债券当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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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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