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下午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主要明确了五项制度,一是全口径备案制度,二是确立合格投资者制度,三明确了募资规则,四是规范投资行为等运作规则,五是 对不同类别私募基金进行差异化管理。此外,《办法》还对创投基金设专章明确监管规则,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监管方式和措施。
自从新基金法2013年6月实施以来,私募基金的监管细则始终犹抱琵琶半遮面。但今年1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发布,私募登记、备案工作正式启动,同时也标志着新基金法对私募基金监管的落实工作开始加速推进。此次《办法》发布实施后,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均需依照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各类产品均需申请备案,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罚。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昨日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私募基金管理法的发布非常必要,使私募监管的具体操作层面真正有章可循。特别是确立了合格投资者的资格认定制度,对A股市场影响重大。
宏源证券分析师陈磊昨日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市场上存在将多人资金汇集到某一个合格投资者账户内申购私募产品的现象,让合格投资者的门槛形同虚设。而《办法》设立了较高合格投资者标准,以及明确不能汇集他人资金的规定,将从金融资产规模和收入水平两个角度确保合格投资者确实为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高收入群体,有利于将越来越多机构投资者引入私募基金行业。
与此同时,证监会还通报了四个典型的市场操纵案件,第一案例是证监会查处浙江恒逸集团操纵市场案,对浙江恒逸处以60万元的罚款。这是证监会首次对上市公司特定目的的市场操纵行为进行处罚。李大霄表示,对于信息型的操作案件值得关注,要特别警惕为减持而发的虚假信息。
作者:徐岚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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