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和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4年6月3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东海证券、国金证券和财富证券代理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B级(基金代码:000665)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有关详情请咨询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9,访问交通银行网站http://www.bankcomm.com/;或咨询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5,访问招商银行网站http://www.cmbchina.com/;或咨询渤海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11,访问渤海银行网站http://www.cbhb.com.cn;或咨询河北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612-9999,访问河北银行网站http://www.hebbank.com;或咨询金华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711-6668,访问金华银行网站http://www.jhccb.com.cn;或咨询北京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198,访问北京农商银行网站http://www.bjrcb.com;或咨询上海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21-962999;400962999,访问上海农商银行网站http://www.srcb.com/;或咨询东莞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1122,访问东莞农商银行网站http://www.drcbank.com/;或咨询国盛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791-96168,访问国盛证券网站http://www.gsstock.com/;或咨询华宝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9898/021-38929908,访问华宝证券网站http://www.cnhbstock.com;或咨询爱建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1-63340678,访问爱建证券网站http://www.ajzq.com/;或咨询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53,访问海通证券网站http://www.htsec.com/;或咨询国泰君安客户服务热线:95521,访问国泰君安网站http://www.gtja.com/;或咨询申银万国客户服务热线:95523,访问申银万国网站http://www.sywg.com/;或咨询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79/4008-888-999,访问长江证券网站http://www.95579.com/;或咨询德邦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28,访问德邦证券网站http://www.tebon.com.cn/;或咨询东吴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601555,访问东吴证券网站http://www.dwjq.com.cn/;或咨询华安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551-96518/4008096518,访问华安证券网站http://www.hazq.com/;或咨询华鑫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1-32109999/029-68918888,访问华鑫证券网站http://www.cfsc.com.cn/;或咨询上海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918918/021-962518,访问上海证券网站http:// www.962518.com/;或咨询东方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03,访问东方证券网站http://www.dfzq.com.cn/;或咨询光大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95525,访问光大证券网站http://www.ebscn.com/;或咨询东海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31/4008888588,访问东海证券网站http://www.longone.com.cn/;或咨询国金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6-600109,访问国金证券网站http://www.gjzq.com.cn/;或咨询财富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731-84403360,访问财富证券网站http://www.cfzq.com/;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3日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自动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6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自动赎回期为运作周期内每两个自然月的第三个工作日,共1个工作日。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时间为2014年6月5日。本基金在自动赎回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规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动赎回折算后新增的基金份额。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2、本次自动赎回期相关业务说明
在本次自动赎回期,即2014年6月5日收市后,本基金净值将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注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当期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3、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 年8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201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3日
关于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
根据《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2014年6月5日为本基金自动赎回期,亦是本基金本次自动赎回期折算的折算基准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基金份额,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拟强制赎回的金额)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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