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基金 | |
基金简称: |
国企ETF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证监许可【2011】269号文 核准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代码: |
网上现金发行代码为510273 |
标的指数: |
上证国有企业 100 指数 |
基金经理: |
周小丹先生:香港城市大学金融数学硕士。2007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数量研究员、中银中证100指数基金经理助理、中银蓝筹基金经理助理等职。2010年11月至今任中银中证100指数基金经理。具有4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
基金管理人: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投资运作情况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上证国有企业100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投资理念: |
指数化投资具有低成本、管理透明、多样化以及分散化程度高等优点,能稳定地获得 市场平均回报。上证国有企业100 指数具有良好的基本面、市场代表性和流动性,通过完 全复制法实现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有助于投资者获得与国民经济及股票市场 同步增长的收益。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新股、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建仓期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但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投资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证国有企业100指数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是股票基金中风险中等、收益与市场平均水平大致相近的产品。 |
该基金发行期限及认申购赎回期限 |
1、发行日期:本基金自2011年5月16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2、封闭日期:不超过三个月 3、申购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4、赎回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
基金收益分配基本规定 |
(一)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3. 当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4. 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依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 5. 本基金收益分配不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6.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 1. 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计算基金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并计算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净值增长率的差额,当差额超过1%时,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净值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 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 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2. 根据前述收益分配原则计算截至基金收益评价日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收益分配比例及收益分配数额。 (三)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收益评价日的基金可分配收益、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
说明:风险测试可以帮助您了解自己的风险投资偏好,选择应适应的基金产品。
首先看看怎么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什么是基金?基金的类别有哪些?基金投资操作流程?
如何运用基金定投来理财呢?有哪些投资方法、误区呢?
当你的基金组合中某个产品发生变化时,为了规避风险,暂时进行调整。
基金赎回是基金投资的最后一步,当一个投资理财计划完成的时候才进行。
根据以往的数据,指数型基金在长期投资中一定会战胜股票型主动式的投资产品。
以投资债券为主,是一种风险低,收益稳定的基金产品,投资者常用他来抵御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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