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私募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特别会员
新基金法颁布后,私募基金获得了正式的身份,也有资格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特别会员。而且成为基金业协会特别会员是私募申请公募牌照的必要条件,截止到12月26日,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网站数据显示已有251家私募已经成为协会的特别会员。
点评:虽然成为特别会员是私募发行公募基必要条件,但各位申请成为特别会员的私募机构却“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申请的目的主要是想借道特别会员,投身券商投顾,去“抱大腿”,对私募做券商投顾没有明确的资质要求,但今年6月初,证券业协会下发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聘用第三方机构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决策相关专业服务的通知》,要求提供投资决策相关专业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具有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基金管理、期货投资咨询、期货资产管理等资格,或者具有中证协等受证监会监督指导的行业协会会员资格。这条通道打通之后,私募行业的发展可谓前途无量。
4. 保险资管机构可以发行私募基金。
今年2月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私募产品开闸。《通知》也设立了相应的投资门槛,即向单一投资人发行的定向产品,投资人初始认购资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向多个投资人发行的集合产品,投资人总数不得超过200人,单一投资人初始认购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点评:今年金融改革的动作有点大,保险资管发行私募产品开闸是金融体制改革篇章中重要的一页。去年11月份证监会发文,基金公司可以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来发行资管产品,这些举措将中国的资产管理推向了“大资管”时代,阳光私募行业迎来新的挑战和机遇。2012年9月份之前,阳光私募基金的发行遭遇寒冬,因为账户开户叫停导致发行成本剧增,严重阻碍了私募行业的发展,今年的这些改革方案,给私募机构创造了发行产品的多条通道,信托公司不再是“香饽饽”,有得则有失,在收获自身良性发展的同时,也面临更激烈的竞争,保险资管对于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操作经验十分丰富,阳光私募要想在市场上赢得更多份额,应该需要多付出一些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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