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9年12月2日刊登的《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第五部分第一节中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的其他代理机构列表中,原"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正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细信息请参见本公司网站上登载的《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更正。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